工程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拟订学校修缮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学校单项100万元以内的修缮计划的拟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经费涉及各楼宇修缮工程项目的立项和经费申报。
三、负责各单位自筹经费的房屋修缮工程项目的审查、审批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维修工程招标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配合学校招投标办公室做好学校各类修缮、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合同要求,负责学校各类修缮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跟踪检查、安全监督和验收工作。
六、负责竣工工程结算的初审和送审工作。
七、负责学校日常零星维修项目的管理,做好项目登记、台账管理、现场勘察与维修处理。
八、负责学校各类修缮程项目的分类登记、统计和项目资料归档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