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HQC-2019019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新建书吧项目

发布者:卢建科发布时间:2019-12-20浏览次数:42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现对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新建书吧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QC-2019019

二、项目名称: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新建书吧

三、项目概况:

1.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新建书吧工程,工程最高限价:58000

2.招标范围及项目情况:

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新建书吧,本项目施工地点在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教学16号楼六层,主要施工内容为拆除阳台砖墙体、垃圾下楼外运、拆除部分石膏天棚吊顶、可用板回收仓库、根据图示制作玻璃隔断一道、加装玻璃门一樘、安装图示吊装石膏大板吊顶及铝方通格栅、制作窗帘盒、安装窗帘、铺设复合地板、阳台窗制作安装不锈钢扶手、顶面及旧墙面粉刷彩色乳胶漆、室内旧门改色、主电缆10mm²铜芯线接入书吧、按照图示安装灯具及开关插座、按设计规范铺设线管、穿铜芯线。(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期: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新建书吧项目,工期不超过16天(日历天),具体期限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4.资金情况:自筹,已落实。

5.质量要求:合格,质保期不少于两年。

6.项目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日产日清,清运出校。

8.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完成后付到工程审定价97%,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确定无需要维修的相关事项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9.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但无需进行二次报价,仅就工期、施工组织方案等与工程相关的内容进行磋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

2.企业具有独立承担相关维修的能力,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项目负责人或现场主要技术人员具有相关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4.在校施工期间企业必须为每个项目安排不少于1名的固定技术人员,并有相应资格证。

5.近三年有类似实验室或高校修缮业绩,善于协调,能够按照校方要求在规定的工期和时间内及时完成任务。

6.企业资信良好,无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我校本项目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无需提前报名,满足资格条件者可直接投标。资格条件审查在投标时进行。

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请准备好持盖有企业鲜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个人身份证原件或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或现场技术员资格证书原件,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或现场技术员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在开标地点递交审验。

3.江苏师范大学修缮工程入库企业、2018年度江苏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综合评价优秀企业只需递交投标代表个人身份证原件或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或现场技术员相应资格证书原件。

六、投标文件及有关费用

1.招标相应资料即日起可以从江苏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网上下载,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下载。

2.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用。

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91231850920

2.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9号楼1302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912319:30,在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9号楼1307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准时参加。

九、澄清与答疑

澄清要求请于2019122717:00前书面报后勤管理处工程科,招标文件如有补充说明或答疑、更改公告,也将于201912281200前在后勤管理处网上进行公布,请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方将不再另行通知。其余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十、现场勘查事项:

不组织集体勘察,请投标人务必自行到现场进行勘察,以了解项目情况。

勘察时间:1226日。

现场勘察联系人:卜老师;联系电话: 18352560980

现场勘察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3952169178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9号楼1302室。

邮政编码:221116

电话:(051618352560980

人:卜老师

十二、相关文件下载处:

磋商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