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核准学校房产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沈言虎发布时间:2024-12-24浏览次数:1382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现将校房产信息核准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准范围

本次核准范围为校属各单位管理使用的学校各类用房。各单位包括校党群机构、行政机构、教学科研单位、直属单位等各二级单位。各类用房包括用于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产、经营和后勤服务以及师生员工活动生活等各类房产。

二、核准内容

本次核准内容为公用房信息管理系统中各单位管理使用的房产所在校区、楼宇编号、房号、使用人、使用单位和房间用途等信息。

各单位管理使用的实验室、自用教室、办公用房、科研用房、会议室、仓库和其他用房(含教师休息室、强/弱电间、茶水间、楼梯间)等各类房产请各管理使用单位核准;公共机房、公共教室等由教学资源保障中心核准;学生宿舍、食堂、后勤及附属用房等由后勤集团核准。

三、注意事项

1. 核准流程:各单位房产管理员通过校园信息门户中的业务系统进入公用房信息管理系统后点击档案信息-房间档案管理-在使用部门处输入或下拉选择本单位名称-点击查询后显示本单位所有用房数据-点击房号在房间档案卡片上核准修改房间号、使用人和房间用途等信息。

2. 核准过程中如有房产管理员、房号、房间结构和使用面积等信息变更或错漏,请电话联系信息管理科(83656331)。如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本单位用房数据,请按照《江苏师范大学各单位房间使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填写相关信息后发电子稿至信息管理科。

3. 请各单位于202518日前在公用房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房产信息核准工作,同时在系统档案信息管理中导出核准后的本单位房间档案管理表格,并将表格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744128166@qq.com 

联系人:沈言虎   联系电话:83656331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各单位房间使用情况统计表.xlsx

                                           后勤管理处

                        2024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