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学宿23-25#楼部分窗户封堵项目

发布者:王文平发布时间:2026-07-29浏览次数:1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苏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现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学宿23-25#楼部分窗户封堵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学宿23-25#楼部分窗户封堵项目

1.1项目编号:HQBZBCS2026019

1.2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泉山校区学宿23-25#楼部分窗户封堵项目,改造内容包括:

1.2.1室内原窗户拆除,窗洞口内外四周腻子、乳胶漆及抹灰层拆除,拆除至砖砌结构层,清理干净原砂浆,施工涉及范围场地清洁,垃圾归堆外运出校园。

1.2.2室内原窗户植筋、砌筑封堵,顶部填充60mmC25补偿收缩混凝土。

1.2.3不低于20mm厚砂浆内外抹面,满刮成品腻子两遍,刷乳胶漆两遍(腻子、乳胶漆均为净味),落地乳胶漆等垃圾清理干净,垃圾外运出校。

详见附件2工程量清单。

1.3项目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

1.4项目相关要求

1.4.1项目最高限价:9.925165万元(投标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4.2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

1.4.3工期要求:15天(日历天),具体自报。

1.4.4质保期:不低于2年,具体自报。

1.4.5质量要求:合格。

1.4.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施工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与投标项目对应专业的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无在建项目。

2.4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与必要的施工条件。

2.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两年无安全责任事故。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我校本项目投标。

3.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结算审计完成后按甲方付款程序启动付到工程审定价97%程序,余款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确定无需要维修的相关事项后按甲方付款程序启动一次性付清(不计息)程序。支付前,乙方必须提供相应发票,未提供相应发票前,我校有权拒绝支付。

4.投标、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地址: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教学18号楼后勤保障部一楼105室。

4.2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6812上午9:10,截止时间上午9:20

4.3开标时间:2026812日上午9:20

4.4评标办法:综合评标。

4.5招标事宜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516-83657702;18761439287)。

4.6现场勘查

勘察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5262066066勘察时间:招标文件发出后5天内(休息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相关事宜

5.1预报名

本项目需要提前预报名,投标人于2026811日下午3点前预报名,报名联系人:李老师1876143928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在投标时进行。预报名时提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电子稿、报名费交款截图。

5.2有关费用

报名费300元(预报名时缴纳)。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预约进校:我校需要提前预约进校,预约流程详见附件4。

详细招标要求见附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作为附件请投标人自行在本网站招标公告下面下载。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学宿23-25#楼部分窗户封堵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附件2:(工程量清单)泉山校区学宿23-25#楼部分窗户封堵项目.xlsx

附件3:泉山23-25-墙体洞口封堵图纸.pdf

附件4:预约进校使用说明.docx


江苏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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