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苏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现对江苏师范大学智能外卖柜建设及管理项目进行磋商公告,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江苏师范大学智能外卖柜建设及运营项目招租
二、项目编号:HQBZBCS2026003
三、项目概况
为规范校园外卖服务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和校园周边秩序,提升师生取餐便利性与食品安全水平,有效解决外卖取餐混乱、餐品错拿丢失等问题,江苏师范大学拟选取一家智能外卖柜运营服务商,由服务商投放智能外卖柜,并统筹做好外卖柜的日常清洁、消毒、维修保养等服务。学校选取的服务商在学校指定地点建设并运营双面智能外卖取餐柜,骑手校外投放、学生校内取餐,完成校外外卖投递。我校师生开柜取餐无须支付任何费用,也无须强制绑定任何指定软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服务要求。
四、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五、项目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云龙校区。
六、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上一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续签。
每年度结束后学校对其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若考核不合格,学校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并提前15天通知成交单位解除合同。
2.合同期满后,外卖柜(包含双面柜及配套监控、照明等设施)等归中标单位所有,中标单位应撤离相关设备设施后恢复场地原貌,且不得提出任何费用补偿要求。
七、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2日历日内完工(包含基础建设、设备安装调试)
八、最低限价
项目最低限价:2.3万元/年,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九、二次报价:本项目有二次报价环节,二次报价不得低于首次报价。
评审小组对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报价,可要求报价方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不能提供或说明不清其报价合理性的视为无效报价。
十、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若未能履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存在限制外卖平台品牌、单次事件(如投诉等)处理三次仍不到位、运维响应速度三次不达标等行为,学校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不予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服务资格。服务商在合作期内未出现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并完成撤场后,该履约保证金将予以无息退还。
十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供应商除应当符合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应同时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参加招标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7.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10.必须有投标代表到现场述标。
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十三、投标、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地址: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教学18号楼后勤保障部一楼105室。
2.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2月5日上午9:00,截止时间上午9:20。
3.开标时间:2026年2月5日上午9:20。
4.招标事宜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16-83657702;18761439287。
5.现场勘查及联系人:
现场集中踏勘时间:
泉山校区:2026年1月30日上午9:00,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3852137537;王老师,电话:15062128064。
云龙校区:2026年1月30日下午3:00,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3852137537;王老师,电话:15062128064。逾期不再受理。
6.预报名
本项目需要提前预报名,投标人于2026年2月4日下午3点前预报名,报名联系人:李老师1876143928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在投标时进行。预报名时提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电子稿、标书费交款截图(交款时备注好单位简称+项目简称)。
7.有关费用
(1)标书费200元,预报名时缴纳,标书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若未能履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存在限制外卖平台品牌、单次事件(如投诉等)处理三次仍不到位、运维响应速度三次不达标等行为,学校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不予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服务资格。服务商在合作期内未出现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并完成撤场后,该履约保证金将予以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前缴纳。
8.预约进校说明
我校进校需要提前预约,预约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
详细招标要求见附件,招标文件作为附件请投标人自行在本网站招标公告下面下载。
江苏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
202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