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补充说明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苏师大后〔2016〕1号)要求,我校从即日起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现将文件未尽事宜补充说明如下。
一、说明事项
1.本次办公用房整改的执行标准和工作部署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直属高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4〕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5〕40号)等。
2.按学校规定,各单位应重视对公有资产的保护,不得对房屋结构及面积自行改造,不得自行拆除或处理室内设施、设备。厉行节约,尽量降低整改的成本。如确需改造的需报工作组批准后于暑假统一实施,改造费用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承担。设施、设备如需调整的,需报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3.教学单位调整出的行政办公用房可在本单位内调剂,转作教学、科研或学生等用房。
4.校长办公会已明确的调整至教3#楼的机关部门可暂不做调整,待“五一”假期期间统一搬迁。整改方案可先按照调整后的预案报送。
5.除教学单位外的服务及专项用房须按照实际需求上报工作小组统一审批。专项用房如有特殊规定,需提供上级单位的文件复印件。
6.为避免重复工作,请各单位按照样表的格式和规范填写,表格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如填写内容或格式不符合文件规定或要求须返回重新填写。
二、各相关主管部门联系人
1.纪委(监察处)联系人:宋振法,联系电话:83403528
(3528),66715;
2.国资办产权科联系人:朱学庆,联系电话:83403195,手机60564;
3.后勤管理处房产科联系人:石正明,联系电话:83403053(3053),手机18936356558;
4.实验室处设备管理科联系人:黄久龙,联系电话:83500223(8223),13813291701(61701);
5.网络中心联系人:刘晨光,电话:83536305(6305),15952209315(69315);
6.后勤集团物业中心(固定电话变更)联系人:冯立磊,电话:83403134(3134),手机63826。
三、相关表格及下载
1.江苏师范大学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联系表
2.江苏师范大学办公用房清理核定汇总表
3.江苏师范大学办公用房人员使用情况一览表
4.江苏师范大学服务用房使用情况一览
5.江苏师范大学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暂不整改的超标办公室情况表
相关表格在校行政办公网或后勤管理处网站下载。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后勤管理处房产科。
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小组
2016年3月15日